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发生工伤应如何赔偿法律分析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最高伤残级别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以,职工受到多次工伤但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按照职工所受工伤最高一次的伤残级别作为其工一伤待遇的评定标准。法律依据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出了两次工伤,评了两次10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赔偿?从法律上来讲,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两次受伤,经工伤认定都为工伤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可以索赔两次,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只能按最高伤残级别计算。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按照最高一次工伤等级赔偿即可。
我想问一下,在一家公司发生两次工伤,能拿几次一次性补偿金可以拿到二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多只能拿到一次。
法律分析
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不辞职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扩展:首先,要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这是硬性规定,需要特别注意。
其次,受伤如果被劳动局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应该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其次,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请求伤残赔偿金;
最后,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只有双方同意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领取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了工伤保险补偿之后,可以回原单位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回原单位上班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劳动合同。不过,因为工伤职工之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工伤职工回原单位上班不再享有任何工伤方面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优待,与其它普通职工无异。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 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