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保险公司车险服务理赔电话
人保 4001234567
太平洋 10108888
太平 95529
华泰 95509
平安 95511
永诚 95552
安邦 95569
大地 95590
天安 95505
华安 010-88580842
永安 95502
中华联合 95585
渤海 4006116666
阳光 4000-000-000
天平 95550
都邦 4008895586
中银 95566
人寿 4008007007
安华农业 010-64393315
拓展资料
一、保险理赔流程
1、 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
简单讲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任何人都可以报案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告知被保人身份证号即可,客服人员会引导进入后续环节。要注意报案时间的要求,寿险索赔时效一般5年,寿险外的人身险一般是2年。 2、收单; 这里复杂一些,除理赔申请书外,不同险种有不同的材料要求,理赔人员会详细说明。
3、初核; 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符合理赔要求的,2-3个工作日内通知付款,超过这个时间的,说明初核没有通过。有明显的责任免除,进入协谈或调查。
4、协谈; 协谈人员会与被保人(申请人)进行沟通,核实情况后,被保人没有异议会转给审核,通知赔不赔,赔多少。被保人若有异议,协谈人员会转给调查,进一步了解情况。
5、调查; 调查人员会进行详细的证据采集工作,具体调查内容我们后面讲。调查人员会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协谈,由协谈再与申请人进一步沟通。 完成调查后的协谈沟通,将形成最后结论,申请人接受或者走法律途径申诉。
二、保险理赔不合理如何申诉
1. 和保险公司协商 保险合同双方就理赔不合理的问题,以保险合同为依据,进行直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问题
2. 协商无果,申请仲裁 将理赔争议提交到专业的仲裁机构,达成仲裁协议,经仲裁机构裁决处理。 仲裁程序简便灵活,第三人对争议作出公断,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限期内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仲裁无效,走法律诉讼 投保人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保险人提出合理的理赔主张,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争议,长期内可以有效解决争议问题,但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
各个保险公司理赔电话这种情况理赔也是很简单的。
分为两种情况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
第一种是给付型的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这种是不需要提供发票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只要在理赔的范围,提供证明就可以在两个保险公司足额领取应该获得的理赔金额。
第二种相对麻烦一些,这主要是针对的报销型的理赔。
1、首先给两个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然后你先去一个保险公司,提供各种理赔需要的资料,刚并且需要拿着原始发票(记住自己要留发票的复印件),去第一个保险公司理赔;
2、第一个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会给你一个理赔分割单,你拿着理赔分割单,发票复印件,和理赔需要的个资料(复印件即可),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
3、第二家保险公司会在扣除第一家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后,对剩余部分按比例理赔。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报销型的保险,是以补偿损失为目的,不是让被保险人收益为目的。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
各保险公司理赔电话按一般车险理赔程序即可。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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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险公司理赔电话号码按一般车险理赔程序即可。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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