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1.最高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范围关系到受害人有无赔偿请求权和加害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自由裁量主义,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去决定受害人所受到的权利侵害是否属于保护范围。
2.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五万元、四万元、三万元、二万元和一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八千元、六千元、四千元和二千元四个等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损害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近亲属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偿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如果未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由受害人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
2、(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4、(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5、(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6、(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7、(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更多关于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进入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查看更多内容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12021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
1、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被抚养人生活费;
12、死亡赔偿金;
13、精神损害慰问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十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6618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10%=23338元,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20%=46676元,八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30%=19854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30%=70014元,七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40%=26472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40%=93352元,六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50%=33090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50%=116690元,五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60%=39708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60%=140028元,四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70%=46326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70%=163366元,三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80%=52944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80%=186704元,二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90%=59562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90%=210042元,一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0%=661800元农村标准:11669×20年×100%=233380元
拓展资料:人身损害是什么意思?
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几种类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麦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湖北省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1 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