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1、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2、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机关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
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1、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数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费,即退休时计发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之和。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公务员在职死亡五险一金怎么算一、公务员是没有五险一金这个说法的。如果公务员在职死亡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以后会得到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等。其中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公务员在职死亡的补偿金如下:
1、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申请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2、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丧葬费各地标准不一样5000-10000之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公务员在职患病死亡否属于因公死亡,死亡有什么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的待遇有两项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
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养直系亲属也是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的。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抚恤金:
1、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3、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执行标准不同的原因是:执行标准文件不同。
一、事业单位的执行标准文件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单位(公务员)的执行标准文件规定: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可以看出,2011年,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文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进行调整,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此文件中没有提及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依然执行2007年下发的规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人员应当与公务员享有平等待遇。为此,2017年两会上,云南人大代表李光成曾建议,把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列入补助范围,参照公务员执行,与公务员持平。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丧葬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因公牺牲,应该为烈士,因公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死亡,病故,是属于因病死亡,三个等级待遇一个比一个递减,除了丧葬费不一样以外,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有一点说明的是,享受人员的范围是一致的,都是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界定如下: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公务员上下班途中生病死亡是否属因公牺牲 -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个要相关部门介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比如,如果是一直有慢性疾病,并由此印发死亡,就不属于因公牺牲了.如果是连续加班造成身体机能严重衰退,就算因公牺牲.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在上班期间在家突发疾病不幸死亡是否属于因公死亡 - : 首先,你要厘清“因公死亡”的概念.因公死亡,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
公务员工作期间因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 :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他情形.2. 所以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因病死亡要区分是什么疾病,如果是心脏病等属于工伤,假设是癌症复发类的就不属于了,详细需要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职公务员病逝叫殉职吗 - : 一、公务员是没有五险一金这个说法的.如果公务员在职死亡,以后会得到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等.其中,烈士为本人生前吧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四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贰0个月基...
请问国家关于公务员在职病逝的补助有哪些规定? - : 抚恤金,一系列保险和丧葬费!具体数目各地的标准是有不同情况的. 在职患病期间应该享受与在职人员一样的待遇.
在职公务员因病去世,国家有哪些政策 - : 丧葬抚恤费,死亡当月基础工资乘以20个月.遗属符合条件可领取遗属补助.另外可以申请退还住房公积金.
公务员因病去世参考公务员法怎么处理 - : 枣庄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在职公务员因病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怎么算 - : 工亡供养遗属抚恤金与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何区别,当供养遗属生活有来源后,上述两种费是否要被取消.问题补充:如果这种生活来源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呢问题补充:要补充的内容
在职公务员县级副职因病去世程序如何? 是单位申报还是家属申报他去世? - : 家属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去单位找主管领导,按照国家和本省出台的死亡抚恤金计算发放.家属去公安机关销户.
公务员生病死亡赔偿 - : 公务员生病死亡,与单位无关,无需赔偿.死亡公务员可依法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单位可适当给予人道救助.
公务员在职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2020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一般情况下,2021公务员丧葬费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个月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的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给直系亲属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
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通常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物价补贴之和每月进行发放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
3、供养一个直系亲属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二百进行发放。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丧葬费7000元左右,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最后一月工资标准计算20个月,遗属无固定生活来源可以按月领取生活补助。不过各地区发放标准不一样,也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应以当地规定为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拓展资料:公务员在职可以面试别的公司吗?
可以。
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后,走完审批,组织会同意辞职,所以在此期间可以一边工作交接,一边面试新工作单位,只要不影响交接就可以。
在职职工去其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他公司应聘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应聘成功,原则上需要与原来工作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才能够与新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
因为理论上是一个员工不得同时与两家以上的企业同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发现与其他企业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提出解除,否则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在职公务员因病死亡有什么待遇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的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死亡 的抚恤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