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楼房下水主管道漏水如果是相邻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的邻居或者楼上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的原因造成下水主管道漏水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的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由造成漏水的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工程质量有问题导致的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由装修公司负责。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排雨水管道漏水谁该负责排雨水管道漏水是由于人为破坏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应该由造成雨水管脱落的肇事者来承担雨水管维修及造成住户漏水的相关损失维修及赔偿责任。非人为破坏但住宅在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内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维修及赔偿责任由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开发商可以向建筑施工单位追偿。非人为破坏且超出住宅建筑工程质保期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由物业管理利用业主交纳的住房公共维修资金进行对脱落水管进行修复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住户的损失。
外墙水管漏水该由谁负责外墙水管漏水该由物业负责维修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其修理费由维修基金负责。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扩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排水管道漏水谁负责?法律分析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公共雨水管漏水是物业负责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的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因为公共雨水管是楼体的公共部分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给予维修 。物业应该对房屋所在小区的公共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楼房外面雨水管漏水谁负责 ,因由公共雨水管漏水给居民导致的财产损失,也应物业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