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他组织合法权益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实践中,如果征地拆迁中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不应低于补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8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以,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益。
所以,根据规定,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是前提,房屋拆迁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法院进行认定,然后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违法强拆是已经确定系违法行为,因此对当事人进行赔偿时要体现出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对当事人的相应赔偿不应低于依法拆迁获得的补偿,要填平补齐当事人受损的财产权利,尽可能给予当事人必要、合理的照顾和安排,确保当事人获得的赔偿利益,能够充分保障其安置补偿权益和实际居住权益。
强拆房屋违法应该怎样获得赔偿违法建设被违法强拆应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内的物品予以赔偿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违法强拆侵害被拆迁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赔偿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和房屋装修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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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强拆后如何赔偿房子被强拆后应当赔偿被拆迁人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造成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的租金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房屋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国家赔偿法关于强拆的规定 :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五)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