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案件进行索偿。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则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的性质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了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在判断劳动者是否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1)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临时发生的劳务,还是由用人单位的性质所决定的正常的岗位劳动;(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关系是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4)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取得的报酬是否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如果劳动者所从事的是正常的岗位劳动,与用人单位关系稳定,其劳动是按照用人单位的指令和标准完成工作,其从用人单位中取得的报酬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就应当确认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反之,就应当认为是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他情形。
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规定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不能适用调整,因此不能适用。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是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调整,因此不能适用。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劳动关系确定后会有伤残鉴定吗?劳动关系确定后且经过工伤认定的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务关系能做伤残鉴定吗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