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向昌平区劳鉴委申请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按劳鉴委安排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没有鉴定机构选择权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均由法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回龙观隶属昌平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北京有哪些伤情鉴定机构机构名称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 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
许可证号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 110006003
法定代表人: 马辛
机构负责人: 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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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 82085365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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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居忠
机构负责人:刘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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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5231375、85231614、85231624
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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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于欣
机构负责人:唐宏宇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82801950、62026310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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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颂跃
机构负责人:何颂跃
机构住所:北京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法院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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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5268323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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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焕明
机构负责人:邓亚军
机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华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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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048172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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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桂清
机构负责人:杨春松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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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
许可证号:110006004
法定代表人:杨甫德
机构负责人:徐红平
机构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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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2716904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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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霍家润
机构负责人:蒯应松
机构住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4号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后配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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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3587718、83587717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鉴定、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亲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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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付伟
机构负责人: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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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舸
机构负责人:张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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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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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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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1300
电话:69422824、69424998-8039、69441498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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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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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清河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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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电话:82891875
机构名称: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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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金姬善
机构负责人:金姬善
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1201室
邮政编码:100025
电话:8586806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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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杜建良
机构负责人:杨顺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23号写字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85
电话:62907011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
机构名称: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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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杜雁
机构负责人:杜雁
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6号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4981987 62484019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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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常林
机构负责人:常林
机构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116号
邮政编码:100040
电话:68642570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机构名称: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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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戴东昌
机构负责人:何 勇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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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62356572、82026512、62356515
业务范围: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知识产 权司法鉴定(限道路交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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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翟恒利
机构负责人:翟恒利
机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5号11栋楼
邮政编码:1100038
电话:64049330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文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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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盛小列
机构负责人:盛小列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62103165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机构名称:中天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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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谢和平
机构负责人:谢和平
机构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B座1302室
邮政编码:100079
电话:6767125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在昌平区回龙观什么地方能做工伤认定昌平区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昌平区回龙观残疾鉴定 ;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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