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487元)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月缴存额上限为7798元(单位和个人各3899元)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低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6497元),最低月缴存额原则上不低于650元(单位和个人各325元)。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月缴存基数可按不低于市政府今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12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
2、缴存托管对象(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487元,下限为6497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二、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都有哪些:
1、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2、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3、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4、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6、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嘉兴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0年度嘉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3322元,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职工缴费比例、费率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如果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上下限来缴费,下面就来算一下缴费情况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以下限3322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缴纳社保费
(2)以上限17880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缴纳社保费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为方便参保人员参保,2020年度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推荐缴纳标准分每月597.96元、858.24元、1072.80元、2145.60元、3218.4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档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浙江省嘉兴市社保3970元是什么基数缴费标准
嘉兴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322元-17880元(职工)
嘉兴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4%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8%
嘉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2020年7月起执行)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0年度嘉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3322元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职工缴费比例、费率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嘉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为方便参保人员参保,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推荐缴纳标准分每月597.96元、858.24元、1072.80元、2145.60元、3218.4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档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