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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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追责结果"引追问,专家解析追责应该怎么追

新华社北京2月1日新媒体专电 题:“呼格案追责结果”引追问,专家解析追责应该怎么追?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日前,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结果向公众公布,有关部门对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系统中对该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除一名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26人均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这一处理结果引发网民热议,“追责过轻”“走过场”等质疑声不断。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呼格案有关责任人被追责体现了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不过,在追责过程中,应加强处理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让不断完善的追责制度发挥惩前毖后、彰显公正、促进法治建设的正向作用。

追责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追责公告能否更详细?

记者梳理发现,追责结果中除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人员分获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等四类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共分为五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六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法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处分分为六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不少网友认为,呼格案追责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对大家关心的处理依据和具体标准,有关部门公布的追责公告并未具体交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目前只公布了追责的处理结果,对于哪个部门主持的追责、为什么追究这27人的责任、依据什么原则和程序进行的追责等具体情况,缺乏必要的说明。

记者2月1日联系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呼格吉勒图错案追责的处理依据、处理标准等问题进行采访,但其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并指出:“追责不是政法委追的,都是由公检法三机关按照程序各自进行的。另外,厅级干部和呼和浩特市的处级干部都是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和呼和浩特市纪委处理的。”

责权统一,到底该追谁的责?

在追责结果中,不少网友提出,为何在案件合议中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权力的书记员也被追责,而一些其他相关部门却未见追责?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认为,书记员如果对案件未能完整真实记录,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呼格案书记员为何被追责,目前并未予以公布。

“目前我国并行党纪处罚条例、不同地方行政标准等多种追责机制,需要对这些不同机制进行复盘,才能清晰地看待这一问题。”王锡锌表示,追责制度的核心是权责对应、权责平衡,即有权必有责。在冤假错案上,谁曾经行使过权力,就要追究谁的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系统追责是对在检察环节负有责任的7名责任人,按照干部管辖的原则由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呼和浩特市纪委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依纪作出的,其中有1人因调离到其他单位,是由其现在所属单位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党纪处分决定则由相应的机关党组作出。

专家解析,追责应该如何追?

潘强告诉记者,冤假错案的发生往往是在一定的背景环境中,以前最高检、最高法对刑事案件的要求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而这往往造成基层在执行中“走样”。随着冤假错案的平反,司法人员被追责也亟须进一步规范,追责同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且透明公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追责的27人中,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系统都有涉及,这暴露出公检法系统相互制约的机制失效。完善追责制度,核心在于对冤案错案中暴露出的司法制度本身的缺陷,及时进行修补改进,避免冤案错案的悲剧重演。

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出台司法责任制的相关意见,指出法官及检察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意味着,司法机关的错案追责成为常态。

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追责机制,多位专家建议,一方面要用责任约束权力,对终身追责等规定落实到位,让追责成为约束权力行为的“牢笼”,给“越界”者以有效震慑;另一方面,要依法追责,公开透明,对于追责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等问题要说清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

汪玉凯认为,呼格案具有典型意义,追责不是为了平息舆论去“走过场”,相关部门应不回避争议,鼓励广泛充分讨论,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以此助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记者:付光宇、刘懿徳、梁天韵、许雄、赵仁伟)

呼格吉勒图被判无罪,那么怎么处理当时办案官员

已经展开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了对当时办案人员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的调查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的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追责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追责名单

1、冯志明 时任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捕。

2、刘旭 时任刑警队长

3、任俊林、赵月星 时任刑警队副队长

4、彭飞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5、苏明 一审的审判长

6、宫静、呼尔查 一审代理审判员

7、杨小树 终审的审判长

8、王智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

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

陈满放弃追责,制造陈满冤案的人就没事了吗

2月1日上午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备受关注的“陈满案”因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浙江省高院再审后判处陈满无罪,并当庭释放。被关押23年的陈满在接受采访时,笑着说呼格吉勒图追责太轻 :“感觉空气都是自由的。”谈到追责问题,陈满称:“不追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用再追究、纠缠此事,这对家人和生活也不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看到以后,看到光明!”陈满称,他不愿再回忆被刑讯逼供的经历,因为一想这些脑袋就发胀,不敢想。

陈满放弃、不愿追责,作恶者就可以额手称庆、云淡风轻?不!绝不能这么便宜他们!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制造冤狱的海南公检法有关人员,他们除了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必须受到追责,受到法律的严惩,即使受害人放弃。这不仅是为陈满讨回公道,也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公权力的罪恶如果被纵容、被包庇,坏蛋就会肆无忌惮,罪恶就会继续泛滥,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为了破案、为了升官,他们知法犯法,藐视法律,制造冤狱、不问青红皂白、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串通一气,罪不可恕、罪恶滔天。如果成功,他们可以踏着冤者的血泪甚至尸体,升官发财、荣华富贵;如果翻案,也不会受到惩罚,依然可以逍遥法外。如此一来,中国的冤案必将方兴未艾、泛滥成灾,我们老百姓就倒霉透顶了,随时会成为下一个陈满、呼格吉勒图!

海南高院一副院长代表海南高院向陈满鞠躬道歉,并送其5000元慰问金。如果道歉有用,要法律干什么?要监狱干什么?要警察干什么?干脆都撤了算了,以后谁犯了法,都向受害人鞠躬道歉、然后就云淡风轻。鞠躬道歉绝不能代替法律的追责!他们必须丢官罢职、打进大牢,严惩不贷!而且这5000元慰问金,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买单,应该由制造冤狱的责任人买单,陈满申请的国家赔偿也是如此。应该把他们罚得倾家荡产,用来支付赔偿。冤案又不是纳税人制造的,罪恶又不是我们发起的,凭什么要用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为公检法的罪恶买单!纳税人会同意吗?

日前,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结果向公众公布,除一名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26人均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这一处理结果引发网民热议,“追责过轻”“家法大于国法”等质疑声不断。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所谓追责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引起民怨沸腾。如果陈满案也追责了,会不会步其后尘、罚酒三杯?很可能会!公检法本该是魏蜀吴相互制约的关系,天朝的公检法却如刘关张一般亲密无间。公检法是一家,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有一个共同的老大。他们的利益环环相扣、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出了事情互相摆平,胳膊肘绝不朝外拐,齐心协力为老大效犬马之劳。他们惹了麻烦,老大也会罩着他们的。虽然明明知道他们对民众的愤怒无动于衷,对舆论的声音置若罔闻,但是我们依然要呐喊、要呼吁、要谴责、要盯紧:陈满案的责任人必须受到追责!请不要养虎遗患,使我们人人自危、没有安全感!

近年来,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福州念斌案、杭州张氏叔侄案、海口陈满案等等、被翻案的、无罪释放的冤案就有很多,翻案的过程千辛万苦、阻碍重重,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下,依然深陷铁窗、沉冤莫白的,可想而知还有很多很多。你有没有效果为什么?为什么冤案愈来愈烈?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作恶的公检法的纵容!他们没有受到应有的追责!制造冤案得不到惩罚,却能受到职务升迁的奖励,制造杭州张氏叔侄案的所谓“女神探”依然还在升官发财,妈的!这不是鼓励他们继续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甚至草菅人命吗?这不是鼓励更多他们的同类效仿吗?好好反思吧!有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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