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的赔偿有以下这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民法通则有固定收入死亡赔偿怎么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强险怎样算入死亡赔偿金后者包括哪些?一、 交强险 怎样算入 死亡赔偿金 后者包括哪些? 交强险死亡赔偿费用包括下列几项: 1、 丧葬费 ; 2、死亡补偿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4、 残疾赔偿金 ; 5、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 6、被 抚养 人生活费; 7、住宿费、误工费; 8、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 精神损害 抚慰金。 二、交强险 死亡赔偿标准 是什么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按实际发生的 医疗费用 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 ,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 交通事故 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 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 扶养 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5、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交通事故种导致一方死亡时可以申请交强险算入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就包括了受害人的各项后事费用以及受害人亲属的各项费用,同时交强险的被保险人也享有相应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如果不满赔偿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