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要求“母债子偿”,合法吗?
>因妹妹的儿子结婚需要彩礼等费用,
>崔先生又与妹妹亲情深厚,
>所以仗义出手借给其20万元。
>不料,借款未收回时妹妹去世,
>妹夫与外甥拒绝还钱,怎么办?
>2016年4月15日,崔先生的妹妹崔小芳因其儿子刘某结婚需要筹备彩礼,向崔先生借款20万元,借款包括崔先生直接提供14万元、崔先生向案外人张某借款4万元、崔先生向案外人李某借款2万元。同日,崔小芳向崔先生出具书面欠条,并载明借款详细事由。
>2019年6月,崔小芳因病去世。2021年6月17日,崔先生向案外人张某偿还前述代借款项4万元。此后,崔先生向妹夫及其儿子刘某主张还款,但二人皆以并非借款人拒绝偿还。
>崔先生对此既生气又失望,自己借给妹妹钱本是雪中送炭,谁知妹夫与其儿子不仅不还钱,而且根本没有感恩之心,最后自己既要面对亲情的凉薄又要遭受金钱的损失!崔先生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委托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来处理要账事宜。
style="font-weight:bold;font-size:17px; text-align:center;">双方和解 实现双赢
>本案迅速成立专案组,天用律师经对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专业分析:
>本案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但因崔先生不掌握其妹妹崔小芳的死亡证明等信息,导致无法立案。同时崔小芳的法定继承人即妹夫和儿子刘某不认可该债务,亦无法达成调解,所以如何成功立案成为首先需要克服的困难!
>经与当事人商议,暂以刘某作为被告提交立案申请,事实和理由为其因结婚借款20万元未偿还,并成功通过审查。
>开庭前,天用律师先后与刘某以及承办法官多次进行专业沟通:
>与刘某沟通,重在申明借贷关系以及其应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偿付责任;与法官沟通,重在陈述双方存在调解的可能,同时建立当事人崔先生及刘某(舅甥关系)间的联系。
>天用律师通过法、理、情多个层面的有效沟通,最终在法官积极释法、双方亲情犹在的多种因素合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刘某支付崔先生全部款项,当事人债权得到偿还!
>律师小结
>本案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掺杂了亲情、继承等多种因素,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导致“人财两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既能专业维护自身权益,又能维护亲情,一举两得,实现双赢!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