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事故责任
【法律分析】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二次事故责任 ,出于主观故意的“二次撞击”现象二次事故责任 ,单从现场痕迹的方面一般很难认定,除非有现场录像、现场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线索。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是由交通违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符合交通肇事罪条件的,即使有过失行为引起二次撞击,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而过失行为又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则应当根据过失比例承担民事的侵权责任。如果过失行为造成对方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是可以追究过失方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在确认存在“二次撞击”后,无法证实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根据逻辑学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的行为属于主观过失,应当对第二次撞击的损害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次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二次交通事故这样认定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二次事故责任 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二次事故责任 的二次事故责任 ,承担全部责任二次事故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二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于主观故意的“二次撞击”现象,单从现场痕迹的方面一般很难认定,除非有现场录像、现场的 证人 证言或其他 证据 线索。 对于刹车痕迹与行为人是否进行冲撞准备的证据上,一般可以辩护为出于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的主观过失,所以这类证据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明犯罪的直接证据。 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现象的成因中,“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属于逻辑学上的矛盾关系,即二者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也就是说,当交通事故中出现二次撞击现象的时候,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主观故意,则说明对方起码是主观过失。 同时,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是由交通违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符合 交通肇事罪 条件的,即使有过失行为引起二次撞击,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 民事责任 。 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不构成 交通肇事 ,而过失行为又造成财产损失和 人身损害 的,则应当根据过失比例承担民事的 侵权责任 。如果过失行为造成对方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是可以追究过失方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 在确认存在“二次撞击”后,无法证实第二次撞击的 侵权行为 方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根据逻辑学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的行为属于主观过失,应当对第二次撞击的损害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二次事故责任 : 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出二次事故责任 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 交通事故责任 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介绍了 二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过程。在遇到比较麻烦的二次交通事故的时候,更要沉着冷静,二次事故甚至会造成人员的二次伤害,因此救人仍是第一位。如果发生了二次交通事故,要说明事情经过,以便警察更为清晰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不管处理结果如果,都应该沉着冷静对待。
交通事故第二次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是由交通违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二次事故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符合交通肇事罪条件的,即使有过失行为引起二次撞击,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二次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二次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解答交通事故二次事故责任责任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二次事故责任 ,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二次事故责任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二次事故责任 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二次伤害,承担的责任【法律分析】
1、如果第一次后当事人没有意识到撞到人二次事故责任 ,那么就只是构成交通肇事罪2、如果第一次后已经知道撞到人二次事故责任 ,并且仍然进行二次碾压二次事故责任 的话,不论行为人是想致人死亡,还是只是单纯的不想管被害人生死,那么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另起犯意,所以交通肇事只是停止在二次碾压之前,那么这时候如果行被害人未死,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果被害人已死,那么就是交通肇事罪和侮辱尸体罪的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车祸造成二次伤害的责任划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二次伤害的具体情况还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划分不同,所承担的赔偿标准也不同的,如果构成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二次事故责任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