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怀疑医院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如下。应先由医疗单位与病家协商处理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协议不成的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怀疑医疗事故怎么办 ,由法院进行判决。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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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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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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