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伤情司法鉴定结果是根据当事人受伤程度得来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的,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肋骨骨折两处以上才算,这是根据肋骨骨折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的处数做出的判断。当事人申请轻伤司法鉴定,应该在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后,尽快的到指定鉴定机构办理。像轻伤鉴定,一般十五天就可以拿到鉴定报告。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轻伤一级:c)肋骨骨折6处以上。
2、轻伤二级:b)肋骨骨折2处以上。
3、轻微伤: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可知需根据肋骨骨折的处数判断。若肋骨骨折2处以上的,即可构成轻伤。否则即属于轻微伤。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2、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
3、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
4、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
5、鉴定文书 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肋骨骨折算轻伤吗?如果是胸部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一根肋骨骨折属于轻微伤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二级。相关规定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胸部损 5.6.4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5.6.5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打架肋骨骨折算轻伤吗?打架肋骨骨折造成轻伤以上的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算故意伤害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若是造成轻微伤的,则不算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肋骨骨折2根算重伤.还是轻伤属于轻伤。二根肋骨骨折是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肋骨骨折算轻伤吗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医疗费用:医疗费包括伤者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院收费发票确定;误工费:受害者收入情况和住院时间决定。护理费:根据当地护工行业薪酬标准,以及住院时间决定。交通费: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或者受害者为外地人,到本地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住宿费:受害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地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参照标准。营养费:为促进身体尽快恢复而购买的除日常饮食外的营养保健品,根据伤残程度以及医院意见及购买凭证确定。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的系数为10%,即根据当地上一年的人均年收入,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即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统一以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