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法律分析:一次性抚恤金由持证的死亡军人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其发放顺序是:1、有父母无配偶的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发给父母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4、无父母和配偶的,发给子女;5、无上述亲属的,不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标准是什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是多少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补助费标准如下:
1、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的10个月计发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2、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如下:
1、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2、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事业单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一次性领几个月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国家一次性给职工领取3个月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的社会平均工资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的。
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如果企业退休职工是因工伤死亡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则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