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对方全责不赔偿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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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如今随着车辆数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增多,也导致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了交通事故频发,小到车辆剐蹭摩擦,大到车毁人亡。无论事故的大小,都需要根据事故过错来划分责任,然后再根据责任的认定,双方依法进行赔偿负责。而有时候也会遇到,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拒不赔偿,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呢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别急,下面就来给大家细说。
1、对方逃逸的情况。如果遇到了是对方的责任,但是对方逃逸,这时候要保持冷静,记住肇事车的车牌号码,并拨打电话报警,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处理,在交警到来之前,不要随意挪动车辆,如果私自挪动,可能会导致后续的理赔出现困难。等交警到来之后,会进行查勘、定损等,同时也会根据车牌号联系到肇事车车主。
2、对方拒绝赔付。当车辆定损、维修之后,应该由肇事方垫付维修费用,再由其带发票去其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但是如果肇事方拒绝垫付,只能当事人自己先垫付费用,再去找肇事方进行追讨,也可以让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先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去代替当事人向肇事方进行追讨。
3、仍然不赔偿。如果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或者当事人出面,都不能得到肇事方的赔偿,那么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并且持有相关发票,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仍然不履行判决,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对方由保修,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并没有报保险公司,这时候可以去肇事方车辆保修的公司去要求理赔,只要有相关证据,包括认定书等,保修公司可以直接赔偿损失,同时产生的保费在下一年的时候由肇事方自己缴纳。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拒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但不赔偿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造成事故的机动车有保险的,当事人可以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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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肯赔偿怎么办(一)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将金额给付。(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别人全责不赔钱怎么办 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