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 逃逸是指驾驶员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为了逃脱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如果肇事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则不视作逃逸行为。那怎么才能坚持自己不知道呢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
如果肇事逃逸者能够通过证人证言或者是录音等证据,证明自己对于事故是并不知情的,让交警相信你在那种情况下,确实是不知道发生了事故,并且也说明会积极听取交警的建议,积极解决事故。
主观上证明自己没有故意逃逸的行为即可,比如离开为了救治伤者,到附近医院求救、由于某些原因,现场不能报警,离开去报警等。那么交警也不会判定你为肇事逃逸。
但是如果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逃逸的行为,或者是明明就有证据证明,你是在明知道事故发生的情况下,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就属于肇事逃逸。需要为自己的逃逸行为买单,承担行驶及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触犯了法律,将以交通肇事罪处罚,逃逸者在事故中负全责,同时也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但是罚款是肯定少不了的,通常会罚款200到2000元,并扣驾驶证12分,可以拘留15日以下。如果有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会被判处三年至七年;如果由于逃逸导致人员死亡,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导致受害人错过治疗时间,而死亡的,最多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者不承认自己当时逃逸了,他狡辩说不知道当时发生车祸了,根本不知道他撞到人了!一口否认,这该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的,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承认事实,就要找证据。
法律分析
逃逸的人不承认自己知道事故发生,给自己辩解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些事故可以辩解自己不知道,比如大货车和车尾部和其他车辆发生轻微刮擦,这个是没有感觉的,这种陈述警方大多会认可。还有一些是发生在车头,或者碰撞程度很激烈,正常人应该知情的,但是对方还是说自己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没有对方的口供也是可以认定逃逸的。不用太过担心找人不找人,既然县级交警认定对方逃逸,应该是走一般程序,一般程序证据比较扎实,县级交警还是认定她逃逸。对方有复核的权利,复核上级部门会有指导意见,可能希望审出对方口供,也可能是对事故发生后的细节再做固定。如果对方没有推倒逃逸的认定,还是全责。如果对方认定没有逃逸,那还是看当事人有没有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方肇事逃逸以不知道为理由逃避怎么办对方肇事逃逸以不知道为理由逃避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通过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及时报案后,交警队应当勘查现场,通过现场及车辆毁损情况认定交通肇事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队会给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从以上法律规定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指的各种行为。
在逃逸的原因上,现实生活中错综复杂,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原因仅指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肇事者在肇事行为发生后,害怕被司法机关发现,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家属由于情绪难以控制,往往纠集众人对肇事者进行报复,肇事司机在这种情况下的躲避行为与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的行为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从中可以看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即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构成要件,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逃逸行为可以是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但在刑法第133条中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条款中的逃逸是建立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之上的,是作为法定型升格的一个量刑情节出现的。
交通肇事逃逸者不承认肇事事实怎么办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如果不承认事实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不承认逃逸坚持自己不知道 你要就找证据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