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了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
工伤事故发生时伤害结果尚未实际发生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职工在伤害结果实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属于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在受到工伤三十日之内起提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申请如果距受工伤之日超过一年,则无法再就一年前的伤势申请工伤鉴定。
出院一年能作伤残鉴定做伤残鉴定和出院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才做的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就是说,病情已经稳定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了,以后不需要再治疗了,才可以做。做了鉴定,鉴定后的治疗费用就需要全部自己承担了。
实际上,受伤者总是希望早点做鉴定,越早做,越有可能定残,级别也可能会高一点。
所以,鉴定部门会对一些伤情制定一个大概的鉴定最低受理期限。早于这个期限,鉴定机构一般不做,即使做了,也很有可能被重新鉴定推翻。
还有各地对内固定在位是否能做鉴定有不同看法。有的对方绝对不允许内固定在位时做鉴定,有的是部分放开。但内固定在位做了鉴定,以后取内固定的费用就要自己承担了。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不知道是何处受伤,是否有内固定,还是要到鉴定所去问一下。
而且交通事故、侵权损害的伤残鉴定,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不一样。
工伤出院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法律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要求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主要参考因素是伤情相对稳定。只有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才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通常伤者可以从医院或者主治医师那里初步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了解到自己的伤情以及是否会有身体残疾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伤情对以后的工作、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也就是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我们常说的伤残鉴定或评残。对按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申请人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但在申请伤残鉴定前,要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时,才可以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出院后多久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出院后申请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伤者出院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1、关于鉴定时间。
目前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我国保险公司出院一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保险条款中,凡因意外伤害涉及伤残鉴定的,大都描述为:被保险人残疾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因此,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治疗结束”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伤残鉴定结论才是比较准确的。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180日内治疗结束了,且构成了残疾,保险人直接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180日内治疗未结束,被保险人要想得到残疾保险金,就需要在意外伤害后的第180日到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2、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3、另外,在做伤残鉴定时伤者还需要做二次手术,则一般可以理解为治疗仍然未结束。因为,等到治疗结束后,该受伤部位有可能完全恢复、痊愈,也可能部分机能丧失,也可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即是否残疾因治疗未结束而无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