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残6级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军残6级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六级伤残的补助的规定,当劳动者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时候,可以领到数额为本人十四个月的工资的伤残补助金,除了伤残补助金外,如果伤者已经不适合在该岗位工作,伤者还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津贴的数额一般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如果伤残津贴低于省内的最低工资数额,则按最低工资补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军残6级赔偿标准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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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赔偿标准2021法律分析军残6级赔偿标准 :因为工伤导致六级伤残的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为十六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在治疗后,六级伤残员工因为难以安排工作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给劳动者,六级伤残的津贴为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法律依据军残6级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军残6级赔偿标准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1、工伤六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2、保持劳动关系军残6级赔偿标准 ,可以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津贴军残6级赔偿标准 ,按照本人工资的60%计算。如果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认支付方。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6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5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5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4、法规军残6级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军残6级赔偿标准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军残6级赔偿标准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级伤残赔偿多少?1、工伤赔偿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军残6级赔偿标准 ,享受以下待遇军残6级赔偿标准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军残6级赔偿标准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其军残6级赔偿标准 他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待遇
① 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军残6级赔偿标准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军残6级赔偿标准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伤残津贴
① 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② 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① 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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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伤赔偿金计算表 工 伤 及 其 赔 偿 金 深 圳 市 工 伤 赔 偿 金 计 算 表
赔偿项目 承担者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护理费 单位 194832 162360 129888 97416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安家
补助费 单位
16236 16236 16236 16236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伤残补
助金 社保
38966.4 35719.2 32472 29225 25978 22730 19483.2 16236 12988.8 9741.6
伤残就
业补助
金 单位
81180 64944 40590 24354 12988.8 6494.4
工伤医
疗补助
金
单位
24354 元 22730.4 21106.8 19483 16236 12989 9741.6 6494.4 3247.2 1623.6
伤残
津贴 社保
175348.8 165607 155866 146124
总计 449737.2 402653 355568 308484 123394 100663 69814.8 47084 29224.8 17859.6
注意军残6级赔偿标准 : 1. 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至十级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至四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贴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上述结果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1 日 到 2007 年 6 月 30 日 大部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1623.6 元而计算出来的 , 如果军残6级赔偿标准 你的的平均工资没有达到 1623.6 元 , 就按 1623.6 元计算 , 如果超过 1623.6 元 , 那就按你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 即把上面的 1623.6 换成你的实际平均工资就行了 .
注意军残6级赔偿标准 : 1. 上述数目适用于 2006 年 7 月 1 日 到 2007 年 6 月 30 日 受伤的职工。
2. 即使单位为您买了商业保险,它仍然必须承担上述赔偿。
3. 广州市属和各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的受伤职工请用 2820 元代替 2706 元,用 1692 元代替 1623.6 元;番禺区的请用 1936 元代替 2706 元,用 1161.6 元代替 1623.6 元;花都区的请用 2220 元代替 2706 元,用 1332 元代替 1623.6 元;东莞的请用 235 4 元代替 2706 元,用 1412.4 元代替 1623.6 元。
4. 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 除 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等。
6. 如果你是深圳市的受伤职工,你的实际工资超过 1623.6 元,那么请用你的实际工资代替 1623.6 元。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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