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为股权投资,对方竟以借贷为由起诉!天用找到突破点,我方胜诉!
案情介绍
王兰与艾华之前是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也是多年的朋友关系。王兰在海南有一家名为“海南xxxx咨询有限公司”,王兰是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与艾华的交往过程中,艾华曾多次施压,希望能够得到公司的部分股份。最终
王兰考虑到与艾华的关系,同意了艾华的请求,通过召开股东大会,
将其名下9%的股份转给了艾华,艾华也向王兰支付了5万元的股权投资款。
但是,当时由于变更手续滞后的问题,
王兰为了给艾华一个交代,向他出具了一个5万元的借条。
2021年双方关系恶化,艾华以其与王兰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王兰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7日,第一次进行了庭前谈话。艾华将诉讼请求增至14万。
两人闹了很久的矛盾,终于通过诉讼的方式通过法院来解决,为此王兰找到天用律所,让天用律师代为维权。
天用律师通过与王兰深度沟通,整合了所有的证据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应对庭审。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庭审纪实
法官在庭审时直接表明:
原告方提起本案诉讼系五笔借款、因被告不同意合并在本案中一并处理,且本院经初步审查认为,你主张的五笔借款,有存在书面约定的,也有仅有资金交付,且发生时间、到期时间资金来源、款项交付方式均不同,故无法合并审理。
若你方坚持就上述五笔借款提起本案诉讼,则本院将以不能合并审理但原告坚持起诉为由,裁定驳回你方全部诉讼请求。
在民间借贷及债权债务的纠纷中,每个案件和情况各有不同。而民间借贷中往往掺杂着友情、亲情和爱情,也有职业放贷人出现。该行为一般发生在彼此熟识的当事人之间,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通常是朋友关系、亲属关系或恋人关系。
如上述案件,原本的合伙关系,自己作为股东不仅要转让股份给他人,最后还变成了欠钱的人。所以,借据的约定尤为关键,其约定应当详细、明确、合法。不少案件中的借据非常简单,仅写借款金额和借款人,还有一些借据对借贷双方的名字、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率、违约责任的约定不明确或不合法。就如该案件,借据中没有写明借款用途及前因后果,其发生时间、到期时间资金来源、款项交付方式均不同,这也是该案件重要的突破点。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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