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试行)_广西道路人身事故赔偿标准
# 广西交通事故理赔标准解读
## 一、保险理赔顺序与范围划分
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理赔按先后顺序处理。首先由交强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包含两类赔偿:医疗费用和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涵盖住院费、伙食补助等项目,死亡伤残费用包含丧葬费、护理费等16项。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赔付。商业险赔偿分两种情况:对受伤者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12项;对死亡案例赔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4项。保险公司只承担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部分,超出范围的损失需当事人自行协商。
## 二、医疗费用处理细则
医疗费计算需提供完整诊疗记录。门诊病历、住院记录、费用清单等材料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就诊医院需具备合法行医资质,就近治疗原则是重要审核标准。
五种情况不赔医疗费:医保自费部分、与事故无关的治疗、无处方购药、住院期间门诊开药、已获其他补偿的费用。当事故伤情与原有疾病难以区分时,按比例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后续治疗费需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证明。无需后续手术的不赔,确需复诊的按当地医疗水平核定。已安装固定器械需拆除的,参考同类治疗费用标准。已获其他补偿的部分要扣除。
## 三、误工费与护理费计算
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损失计算。有固定工作的需提供工资证明和个税记录,个体户参照行业标准,无业人员按户籍类型计算。误工天数包含住院和医嘱休息时间,最长计算至伤残鉴定前一天。
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计算。雇请护工的参照当地劳务标准。护理人数通常为1人,特殊情况凭医疗证明增加。出院后护理期不超过法定误工标准,终生护理最长赔20年。
## 四、伤残与死亡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金按伤残等级计算。城镇居民参照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参照纯收入标准。赔偿年限最高20年,60岁以上每年递减,75岁统一赔5年。多处伤残的,最高等级系数加附加系数,总和不超过100%。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与伤残赔偿相同。需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材料。农村居民符合三种条件可按城镇标准赔偿:在城镇工作满1年、居住满1年、子女在城镇就读满1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分死亡和伤残两种情况。扶养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亲属。赔偿年限未成年人算至18岁,成年人最高20年。多个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居民年消费支出。
## 五、其他费用注意事项
交通费按公交、出租车票据报销,异地治疗限火车硬卧标准。住宿费参照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处理丧葬事宜的亲属费用限3人5天,含交通、住宿和误工费。
精神抚慰金需调解协议书,根据责任比例、伤情等因素协商确定。所有赔偿项目需提供原始票据,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对计算标准有争议的,可申请司法鉴定或参照最新年度赔偿标准。
该标准自2013年2月起试行,依据民法典、保险条例等23项法规制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严格执行单证审核,对于材料不全或超出标准部分,应当场告知当事人补充或协商解决。每年赔偿数据参照广西高院发布的最新标准调整,确保赔偿金额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