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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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员工又是股东的双重身份

不是全资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的股东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既然不是全资股东,那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打工者,虽然自己拥有股份,但是并不是百分百的股份,所以也是员工。如果是全资的,肯定不会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了。

竟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是有规定的,竟业限制协议,在限制期间,原单位应当支付期间的因限制而造成员工的损失,按月支付,如果在协议里没有该条款,该协议无效。保密协议是在每个月的工资表里能体现每个月支付的保密费,如果没有,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协议。

员工入股利弊是什么

员工持股的弊端:

一、股权激励容易产生公司与员工的股权纠纷

股权激励改变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了员工单一的雇员身份,成为公司股东。一旦因为员工跳槽或者员工被解聘而引发劳动纠纷,情况就会变得复杂,因为在劳动纠纷之外,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股权纠纷。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情况要乐观很多,因为员工只是股票二级市场的一员,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要慎重处理。因此,公司在制定员工持股方案时必须将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后的退股方案设计完善,否则极易陷入股权纠纷的泥沼之中。

二、股权激励应注意持股数量

持股过多造成的后果就是人人都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那么作为高管和员工就会丧失工作的激情,正如报道的那样,深圳创业板的公司每天都在进行着富翁神话,结果这些公司的老总都去搞其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他投资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了;持股数量过少,则无法让高管和员工感受到持股的激励作用,同样不会产生凝聚力,因此,对于持股数量的选择致关重要。

三、股权激励应平衡好公司创始员工与新进员工的利益

如果不进行认真策划,股权激励很容易造成老员工坐吃老本,新员工付出很多却无法赶超老员工的情形,因此,如何保障老员工作为创始者的利益,又不降低新员工的工作激情就非常重要,否则容易因为造成分配不公,而产生公司分裂。

所以,进行股权激励时应当分别对创始员工和新进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设计。

四、防止股权激励造成高管股东对公司控制

股权激励如果不注意控制,极有可能造成公司被经理层控制或者产生董事会股东会僵局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运营,作为公司创始股东来讲,产生这样的情形也是极其悲哀的。黄光裕与陈晓之争应该成为企业家进行股权激励的警钟。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保证原始股东的控制权应当排在整个股权激励方案的首位。

员工持股的好处:

一. 职工入股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 股东的权利通常简称为股权或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除该条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条文中都规定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了股东的具体权利。

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十二类: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员工持股计划的利弊?

员工持股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的有利方面:

员工持股一度被认为是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企业信心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一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由企业员工掏钱,买进公司低价回购的股份,或由上市公司向员工低价定向增发,以确保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获利。

其二,由上市公司掏钱买进本公司的股票,然后以福利的方式分发给公司员工。不论哪一种方式,能给股市带来的增量资金都是有限的。尤其是就前者来说,要么与上市公司的回购利好构成对冲,要么在带来增量资金的同时也带来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了同步的扩容。

员工持股的弊端:

有些企业为了鼓励员工持股,甚至做出了“包赚不赔”的承诺,一旦员工持股出现亏损,由大股东补偿员工损失,有的甚至做出了较高收益回报。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原本不想持股或者没有能力持股的员工,也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参与到员工持股中来,结果大多出现了浮亏。

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大股东也是负债累累,资金十分紧张,根本没能力问责当初承诺。员工持股已成为当前证券市场一个难题,不仅会对持股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市场形象,让投资者对企业前景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扩展资料:

员工持股计划反而有可能危及到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比如向员工低价定向增发,其结果最终还是由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买单。而且为了员工持股得以最终套现,不排除上市公司制造各种利好的可能,向员工进行利益输送。

但是员工持股计划还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用来忽悠投资者的工具。比如在上市公司股价低迷,危及到公司再融资的时候,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来刺激股价上扬,达到上市公司顺利实施再融资的目的。如此一来,员工持股计划反倒成了上市公司的“大忽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对待员工持股 企业要慎之又慎

人民网-员工持股计划是利好还是忽悠

公司持股和个人持股的利弊

一、个人持股的利弊分析

(一)个人持股之“利”

1.激发员工的股东意识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能起到长期激励作用

在这一点上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它分享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了股权激励的一般价值。通过员工持股使得员工不仅获得了利益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分享了企业的增值收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让员工获得了股东身份,这种身份激发员工的股东意识,潜在的让员工以股东身份来打工。

2.能留住优秀人才

显而易见,越是优秀的人才,在企业获得的股权份额会更大,当企业价值不断提升时,优秀人才对其股权利益的想象空间将会被“持股”这一事件放大,进而,会强化优秀人才对企业未来的认同,和对企业的忠诚和尽责。

3.为企业进行民主管理,提供股权基础

再独裁的企业,也需要适度的民主,因为,企业管理上的独裁和民主从来都是一种矛盾,不同的企业无非是平衡点位不同而已。员工持股意味着股权的适度开放和分散,这些持有股份的员工基于股东身份,就会产生股权意识和股东责任,会对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就为股权民主和民主管理的前提。

(二)个人持股之“弊”

1.容易产生公司与员工的股权纠纷

股权激励改变了员工单一的雇员身份,成为公司股东。一旦因为员工跳槽或者员工被解聘而引发劳动纠纷,情况就会变得复杂,因为在劳动纠纷之外,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股权纠纷。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情况要乐观很多,因为员工只是股票二级市场的一员,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要慎重处理。因此,公司在制定员工持股方案时必须将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后的退股方案设计完善,否则极易陷入股权纠纷的泥沼之中。

2.防止股权激励减损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

如果不注意控制,极有可能造成公司被经理层控制或者产生董事会股东会僵局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运营,作为公司创始股东来讲,产生这样的情形也是极其悲哀的。黄光裕与陈晓之争应该成为企业家进行股权激励的警钟。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保证原始股东的控制权应当排在整个股权激励方案的首位。

二、公司持股的利弊分析既是股东又是员工弊端 : 

(一)有利方面 

1.可以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在相互持股情形下,可有效防御敌意收购,夺取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这进一步可稳定公司的经营权,促使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2.可加强公司间的合作。通过相互持股,公司间结成战略联盟,维持和促进互相的合作,确保公司的供销渠道的稳定,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如果相互持股达到了形成企业集团程度,则在经营中又可以发挥集团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还可以方便地向相互持股公司筹集资金,而且往往成本较低廉,如果有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参与相互持股,那么这种筹资优势更为显著。另一方面,相互持股使双方成为利益共同体,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行为。 

(二)弊端 

虽然交叉持股制度具有前述各项正而功能,并受到实务界和部分学术界的肯定。但另一方面,相互持股也有着许多弊端。 

1.虚增资本。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例如,甲、乙两个公司各有资本额2000万元,甲、乙两公司相互向对方投资1000万元,此时两家公司在账而各有1000万元之新增资本,而实际情况是两家公司的资本并无任何实质的增加,而且虚增资本的数量会随着相互持股公司数录的增加以倍数扩大。

虚增资本必然会导致资本空洞化的结果,与公司法的资本真实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相冲突。此举同时意味着,当乙公司把甲公司所投资之资金,再度转投资甲公司时,无疑是将甲公司的出资返还给甲公司,违背了《公司法》的禁止出资返还的理念。

最后,这种行为还形同甲公司透过乙公司间接地持有自己公司之股份,而与《公司法》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规定背道而驰,严重影响到公司资本的充实。 

2.妨碍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扭曲整个经济体的资本流转机制。相互持股公司之间有着外人所不及的信息优势,这容易诱发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非法操纵股价。 在相互持股状态下,证券市场所具有的转移公司控制权的功能将难以发挥,从而不能驱赶效率低下、不负责任的管理者,从外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3.引发公司间的垄断行为。若公司间有相互竞争关系,但却彼此交叉持股,则在获取最大利润的共同目标下,这些公司有极大的可能会实施不法垄断联系,操纵市场价格或产量等。 

4.容易引发内部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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