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
1. 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地震、火灾等。
2. 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
3.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的方式有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提前签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内承租人想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内承租人想解除合同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责任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的,一般会根据违约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房东可以要求因租户提前退租,影响房屋出租所产生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依法签订租凭合同,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是对房屋出租期限,房租费用和支付方式,违约金等做出约定。在合同期限内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从而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前退租是违反了租房合同中关于租房期限的规定,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没有约定的,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出租人有权不退押金的话,出租人有权不退还押金。如果合同中对提前退房没有规定,可以在退房前提前通知业主,与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什么情况下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下列情况下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除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到期的;不定期租赁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房屋损毁灭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 ,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