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一个企业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或一个公司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不好好打理,用心经营是非常容易走到破产这一步的,现在的生意都不好做,很多在疫情的冲击下,更是备受打击,从去年开始,市面上很多公司就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这是非常遗憾的。详细内容是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首先,当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是,第一步确定自己已经撑不下去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了,并且成立清算小组,将企业所有资产交给他们进行合理的处理。
其次,还有一些资金也要进行分配,将需要变卖的进行处理,把剩余员工的工资结清,同时还要处理企业及员工的保险费用等。一切都由清算组处理,而后会把处理后的结果上报人民法院。
最后,所有的事宜都处理清楚之后,就可以等待人民法院的宣告了,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后的裁决,还需去原注册机关单位,注销登记,这才算完结。
想要公司做得好靠的不仅仅是自己业务水平,合理的完善公司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若是无法再继续下去,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对企业做出合法清算。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清偿顺序是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清偿。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如何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后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依照如下的顺序进行破产债权清偿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1、清偿完依法获得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2、清偿有担保的债权;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哪些一、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的简介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破产程序清偿顺序 ;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优先清偿
在企业破产中,优先偿还的债务有二部分: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