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一、正面回答
1、结清清算组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费用;
2、优先清偿职工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工资、欠缴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社保、欠缴的税款;
3、普通债务。职工有工伤的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需要在第二顺序与工资一起结清工伤赔偿。破产财产的分配由管理人制定方案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各债权人可以提出建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还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二、分析
破产财产是由破产清算组负责管理的。所谓破产清算组,是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管理处分财产的权利被剥夺,其所有的财产构成破产财产,而由法院组织成立的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分的临时性机构。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原则?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法,以直接支付为原则。不便直接支付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分配的款项寄给债权人。 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 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 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和规则破产债权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清偿顺序和规定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是指法律规定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扩展资料:
破产法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破产法清偿准则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诉讼费用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的清偿顺序和原则 ,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
(2)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以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5、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