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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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1、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二、企业破产怎么补偿员工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补偿分别如下:
1、按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要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以此累加;
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到六个月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破产清算赔偿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第一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的赔偿顺序企业破产清偿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应先由清算组提出清偿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2、破产人欠缴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扩展资料: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企业破产清算按什么顺序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工厂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