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儿童幼儿园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如果是因幼儿园失职造成损害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如果是因幼儿园以外其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他人造成损害,幼儿园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责任。
2,赔偿的范围包括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
(1)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评残等级标准和补偿法律分析: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远距离流动受限;3、断续工作;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评残标准1-10级明细及赔偿标准标准见下面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幼儿评残标准及赔偿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