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了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个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损失劳动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应当按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坏,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损坏财物赔偿制度,则按制度规定赔偿。公司发放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出现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作期间不小心把单位的东西弄坏了,要全额赔偿吗?不要全额赔偿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赔偿比例是老板和自己一人一半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是不需要原价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本案中员工存在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弄坏且不是有意的,能够不赔,不在工作期间而弄坏的,肯定要赔,其次是看被弄坏的东西的价值,价值大的,自己会赔就赔,价值大的,能够只赔一部份前提是要和单位商量,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工作中损坏公司产品怎么赔1、法律层面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作期间损坏公司物品 ;
2、公司层面:公司有规定,至于是什么规定不清楚,如员工管理规定、奖惩规定、操作规范等,因员工失误操作导致材料报废时,员工需承担原料15%的赔偿;
3、情理层面:公司提供工作平台,是为了使员工能创造价值,而不是带来损失,放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损坏人家东西是要赔的,这也是常理,所以于情于理该赔。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