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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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求助:关于八级工伤赔偿疑问!悬偿高分.1、工伤险由单位负责缴纳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个人不承担保险费用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而工伤险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的缴费基数以单位工资总额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赔偿标准 的百分比来缴纳,因此缴费的工资基数与个人的实际工资可能有出入。如果单位少缴保险费,当然是违法的,由社保部门追缴。
2、单位缴纳工伤险的基数多少并不影响工伤职工享有的保险待遇。影响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的由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等,与缴费基数没有关系。
3、在治疗期间,单位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的工资及停工留薪期满后的生活费(生活费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护理费(需医院需要护理的证明)等,但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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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的标准(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十五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