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一般是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
因为这种情况属于重复起诉。“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一事不再理”,法院不会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的。
只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撤回起诉的情况下,才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的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因为目前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并不支持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项目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这些项目的赔偿金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当事人又起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告知原告申请再审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其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他内容如下: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单独民事起诉么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视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根据该规定,刑事犯罪中的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即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只有在法院的刑事判决生效后,才会启动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一般刑事的案件都是比民事要严重而且涉及到的关系也比较复杂而被单独分开进行处理的,如果刑事的案件中有关于赔偿的民事关系也必须是在处理完毕所有的刑事部分之后才能够单独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想要单独起诉可能就需要满足必要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结案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嘛?刑事案件结案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两种的不同的诉讼方式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在涉及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时,一般都是进行刑事附带民事的审判。但是刑事诉讼没有涉及民事诉讼或是刑事附带民事中的民事判决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之后另行起诉。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结案后提起民事诉讼,其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是一样的。刑事案件是由国家提起诉讼,由侦查机关进行侦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案件审理的事实已经非常地清晰,且具有证明力,因此单独提起民事案件一定要等刑事案件结束之后才能提起。刑事案件涉及民事诉讼中,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刑事案件对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后,如果被害人损失未能补偿的,被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六、 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项改为二项,作为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将第一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刑事附带民事后再另案起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