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十级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是十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的话,可以按照下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内容来计算一下具体的赔偿数额。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赔偿标准?1、医疗费:实报实销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外就医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照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职工本人的7个月工资;
9、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补助金的标准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十级如何赔偿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1、医疗费。实报实销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的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工伤鉴定十级怎么理赔一、工伤 医疗费 。申报工伤医疗费时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1、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诊断证明书原件;2、医疗费票据(红、蓝联);门诊提供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联及相关检查结果的复印件;住院提供首次病程、出院小结、住院期间检查费用报告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二、康复性治疗费。 1、工伤职工申请医疗康复的程序:在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前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应先到分中心办理康复确认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⑴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开出的《住院证》;⑵工伤医疗康复机构的康复评定、康复计划、时间和预计费用;⑶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医疗康复书面申请。 工伤医疗康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康复效果明确,需继续康复治疗的,三个月期满应持医疗康复机构提供的前期康复评定结论和继续康复方案重新办理确认手续,重新开具《天津市 工伤保险 康复资格确认书》,医疗康复时间最长不超过 停工留薪期 。 2、申报康复性治疗费时需提供医疗费票据(红、蓝联)和费用明细清单。 三、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职工经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鉴定需配置辅助器具的,由用人单位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确认表》原件到工伤保险科打印《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限额通知书》。工伤职工应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配置项目到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配置,凭配置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到参保分中心申请支付。符合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规定的,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支付。对超过费用限额标准的,超出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 、生活 护理费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停工留薪期内治愈,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 伤残等级 或护理等级的,用人单位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原件、《工伤 伤残 证》复印件及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票据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待遇核定手续。自劳动能力鉴定次月起支付相关待遇。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用人单位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怎么处理 他 死亡证明 到参保分中心核定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职工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后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 用人单位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填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审核名册》,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亲属公民 身份证 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与工亡职工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劳保卡片、人事档案记载材料的复印件等,如上述材料仍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与工亡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材料; 3、城镇户口的供养亲属,需要提供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农村户口 的供养亲属,需要提供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4、供养亲属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原件; 5、孤寡老人、孤儿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待遇。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已经领取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能否一次性领取,须办理哪些手续?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职工,常住地不在本市的或 农民工 ,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申请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的,需提供工伤职工常住地不在本市的证明和本人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的书面申请,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后,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能否一次性领取,须办理哪些手续?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需提供供养亲属本人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书面申请,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后,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