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香港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遣散费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香港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
1、遣散费的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哲学高度看,劳动是主体、客体和意义的内涵集成体。
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主要是指生产物质资料的过程,通常是指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活动,劳动是人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手段。按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
劳动是人类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商品生产体系中,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和使用。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让劳动力的卖者为其提供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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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劳动法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香港劳动法规定辞退服务满两年员工需补偿一笔终止雇佣金。
根据《雇佣条例》57章规定香港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如果连续为雇主服务满两年遭雇主无理解雇(非雇员犯错,但有实质解雇理由即不属无理解雇),可以追讨终止雇佣金,其中项目包括代通知金(视乎是否有预先通知)、比例年假、比例变粮及长期服务金。
长期服务金的计算方法为香港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月薪X2/3X年资(即服务年数)。如果服务满五年,除非犯严重过错,否则若被解雇均可获得长期服务金。不过,如果雇主设有公积金,则长期服务金与公积金雇主供款部份对衡,即雇主可以支付长期服务金或公积金雇主供款累积部分,其中较大金额者予员工。
如果雇员在工伤未判伤前、病假期间、怀孕期间或因参与工会、举证雇主违法事项而被解雇,则解雇即属不合法解雇(适用于一切年资)。雇员可追讨终止雇佣金外,亦可追讨最高不超过十五万元的补偿金(金额视乎解雇对该员带来的损失而定)。
如果解雇属于裁员或公司倒闭,雇员服务年资又满两年,则可获得遣散费,遣散费计算与长期服务金相同。而且亦须与公积金雇主供款部分相对衡。
扩展资料
根据香港《雇员补偿条例》规定,所有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劳工保险,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伤亡,或乘搭雇主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场所途中伤亡,雇主及雇主的上级承判商即须负责。
如果雇员因工受伤而须放假,可获得正常工资的五分之四作工伤假工资。如果工伤属永久性伤害或死亡,则可获得赔偿。永久性伤残最高赔偿额为八年工资,死亡最高赔偿额为八十四个月工资。伤残另有最高不超过三十五万一千的长期照顾费。
如果工伤是由于雇主的疏忽引致,则雇员可循民事诉讼追讨疏忽赔偿。
关于职业病方面,雇员如果因为职业病而引起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甚至死亡,可获得赔偿。赔偿额与工伤相同。
如果工人是在紧接丧失工作能力前的法定期间均为多名雇主从事同类或类似工作而引致,则各雇主须分担赔偿责任。
不过,由一些类别的工作,工人转换雇主频繁,如建筑业;又或者,雇主在多年前已结束营业,但工人在多年后病情才恶化,如失聪(失去听觉)。针对这方面,政府亦成立了一些赔偿基金,如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失聪补偿基金等。
由于工伤及职业病的赔偿额过低,以致工人除非得到疏忽赔偿,否则法定赔偿根本不足支付工人日后的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香港劳工处▬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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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