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对于隔离期间能否算作“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的延伸,专业人士指出,对工伤认定要件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的理解不应过于机械,应适应特殊情形下劳动方式的新变化。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一些去外地出差、探亲或旅游的职工在返岗前可能需要在酒店或指定地点进行隔离。那么,隔离期间,如果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呢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
一般而言,工伤认定需要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原因“三工”原则进行综合判定。此外,《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隔离期间能否算作“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呢?业内人士指出,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工伤认定要件的理解和把握,应随“新”应变,以适应劳动关系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
职工隔离期间猝死,工伤认定获支持
2019年10月,耿某入职江苏南通一家餐饮公司做厨师。2020年1月21日,耿某回老家安徽蚌埠过年。当年春节过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公司复工复产后,安排耿某等人住在当地一家酒店,并按防疫规定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然而,在酒店隔离期间,耿某突发疾病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农民工在企业上班时意外伤亡算工伤吗?农民工在国企企业意外受伤,是否算工伤,区别对待。凡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所受的伤害,都是工伤。否则,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 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上班期间意外死亡算工伤吗上班意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关系工伤认定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的规定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重点在于是否是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具体来说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后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则应当属于工伤。但是需要注意,此处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的死亡不能是自残、自杀或者因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在上班期间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如果在上班期间意外死亡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的,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事故伤害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