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31
702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代理词怎么写?

一、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偿 代理 词怎么写?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代理词范文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 敬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的审判员: 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我接受申请人李敏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 诉讼 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 证据 、查找法律根据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应依法由第三人保险公司承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应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即投保 交强险 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应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道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就 醉酒驾车 等情形的免赔范围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第二款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另外,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十三条:“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 伤残赔偿 限额、 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指的“财产损失”与上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所提及的“财产损失”系同一概念,仅指与人身伤亡相对应的财物损毁,不包括 “ 丧葬费 ”、“ 死亡赔偿金 ”、“ 残疾赔偿金 ”等其他人身伤亡所致的经济损失。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免除其支付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的法定义务。 (三)《道法实施条例》系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 ,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无证驾驶与 醉酒驾驶 不予赔偿)与《条例》相关条款发生法律冲突,应以《条例》为处理依据。 二、原告李敏从1999年起就在成都打工,其生活、居住均在城镇,应依据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 从原告所举证据《暂住证》、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 居住证明 ,以及原告向相关部门的 工伤认定 ,完全可以认定原告生活居住和主要生活来源均来源城镇,应依法按照城镇居民计算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三、被告周德富的 侵权行为 ,不仅给原告造成了物质损失,还给原告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固要求承担原告 精神损失费 1万元。 四、 工伤 与人身侵权可以相互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 工伤事故 受到 人身损害 ,按《 工伤保险条例 》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 工伤保险 关系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 社会保险 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 工伤待遇 ”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更何况被告现也是下落不明,赔偿更是无法谈起。 以上代理意见,请审判员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 综上所述,如果因为无证驾驶对别人造成了损伤后进入了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是可以请 律师 为自己提出诉求的,而律师的代理词当中也应该对案件的事实进行梳理后提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最后法院会结合代理词以及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做出合理的证据。

交通事故代理词怎么写

解答交通事故代理词应当写明以下内容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1、当事人与委托代理人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的身份信息;2、案件的基本情况;3、代理意见;4、法律依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提出回避申请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交通事故被告无过错代理词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

大庆市司洋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交通事故被告保险公司代理词 ,并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通过对本案的了解及今天的庭审调查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责任法定是确定法律关系主体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基本法律理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律确定法律关系主体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基本法律原则。也就是说,法律关系主体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都要有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担责,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法律责任理论的一个基本常识。本案肇事驾驶人是马某,根据大庆市交警支队2004014号责任认定书已认定马某承担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该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就应该由马某本人自负其责。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没有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规定,因此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责任应该说是于法无据,诉非其人。且马某已于2002年与本案被告离婚,因此本案被告已与马某无任何关系,因此本案被告无任何责任可言。

二、无过错车主不承担责任是我国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内容

1992年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即承担责任的驾驶员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然后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再向驾驶员进行追偿。但在该《办法》实施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公安部的文件不断地对无过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这一条款进行修正,逐渐免除无过错车主的责任。公安部公交管(1998)181号函规定了被盗车辆肇事后车主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8号规定了分期付款购买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32号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又规定了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肇事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实际上,在机动车所有人与驾驶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机动车肇事一律要求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不公平的。比如此起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驾驶资格,车辆所有人出借车辆并无过错,驾驶人本应自己承担责任。就象一个人借用了一台自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失,不应由自行车所有人承担责任,一个人借刀准备割草,但因与他人发生口角伤害了他人,直接责任人应该自负其责,而不应由刀具的所有人承担责任。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彻底取消了车主垫付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以上新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都没有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规定。无过错车主不承担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普遍认识,也是新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取消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立法本意。本次新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实施并废止《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对于原《办法》中关于车主垫付责任没有在任何法律文件中作出新的规定,这决不是立法上的疏忽而是本次立法意在免除无过错车主的垫付责任。

三、被告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主要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原则。马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驾驶资格,被告将车辆出借给马某并无不当,没有过错。因此不能对被告适用过错原则。新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又没有车主垫付责任的规定,因此也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被告不是此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并且在此起交通事故中直接责任人也给被告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再让被告承担责任,显然有违公平。因此原告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与法无据,被告在起交通事故中无任何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委托代理人:

律师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专业无可挑剔,实力毋庸置疑”,这是对我们最高的赞扬!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理赔纠纷委托元甲,获得满意赔偿款后,工伤案件再次委托,这就是专业与高效带来的口碑与复购!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3-12 18:04

伤者即将年满61周岁,如果到61周岁,残疾赔偿金会减少1年。元甲律师与时间赛跑,争分夺秒和保险公司谈理赔,一次次沟通,一遍遍在金额上据理力争,最终成功和解,帮伤者拿到24万余元赔偿款,其中伤残赔偿金至少多获得1万多元,得到了最大化的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2-25 11:19

再次得到客户的认可,黄大哥上班三天发生事故,对方不闻不问,委托元甲律所顺利帮黄大哥拿回将近35万元赔偿。黄大哥发自内心的感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2-13 12:05

2023年3月北京大兴交通事故,伤者无责,自己索要赔偿一年时间没有结果。于是2024年2月委托元甲律所,成功评上两处十级伤残,4个月达成和解,快速获得赔偿款36.3万。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6-28 16:58

9年前因交通事故导致截肢,当时法院判定的截肢费用时间为“首次安装假肢后八年” 八年过后因没有资金再次安装假肢,律师团队出具的方案是以《配置假肢建议》的形式提起二次诉讼,法院最终判定20年的假肢费用90余万元,帮助伤者解决了很大的难题👏👏👏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1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