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公司倒闭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了。个人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工伤也能得到补偿。这种情况分为两种。交社保和没有交社保。如果交了社保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公司倒闭了劳动局回接管的。如果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倒闭后会清算。拍卖后会先处理工伤员工。所以不管怎么样工伤都会得到赔偿的。
法律分析
公司倒闭了,宣布破产以前,审计部门会第一时间介入处理调查,首先查清楚账目去向,查清收支明细账单。政府机关政法部门会协调劳动以及民政部门处理赔偿事项。对于企业破产工伤还没有评残的:先申请工伤认定,并鉴定伤残等级,评定后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医疗期间公司转让给别人怎么办工伤医疗期间公司进行转让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如果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公司的转让、分立、合并不影响工伤员工享有的医疗待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鉴定为职业病的,继承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应该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继承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企业破产,工伤职工怎样安置?您好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建议还是协商解决。’全国尚无统一规定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基本政策是1——4级的工伤职工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从资产处置收入中划拨一定费用,交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5——6级在公司职工,也可以划拨一定费用交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职工本人要求清算的也可以按所在省规定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7——10级职工支付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买断后工伤职工怎样补偿?首先需要明确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买断工龄是违法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买断工龄的计算方法需要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还要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种经济补偿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补偿的数额也不相同。而买断的工龄是按照自缴纳社保时的时间开始计算。例如1980年工作,1990年买断后又在1995年找到工作,那么工龄就从1990年买断之前的那个公司工作的那一年时间即1980年开始算起。
所谓“买断工龄”说法现在已经为国家政策禁止,“买断工龄”的法律实质应该视为企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买断工龄应当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如下规定确定赔偿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在买断职工工龄后需要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对职工进行补偿,工作满一年的则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补偿的话,那么除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了要全额发放补偿金外,还需要按照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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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卖掉了工伤员工咋处理 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