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当事人损坏超过5000元以上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的,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假如我和别人有矛盾,我把他车划了,损失超过5000,对方又不同意和解,我要判几年?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纠纷应当依理、依法说事,可以自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我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还可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采取不当方法或使纠纷升级的做法都是不当或不理性的。其次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有矛盾,属于纠纷,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讲,民事纠纷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为人划伤对方车辆,造成损失达到5000元,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他人财物5000以上判多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损坏车辆如何处罚,超过5000元的涉嫌故意毁财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由于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已超到5000元会不会坐牢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已经超过5000元会坐牢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的。
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诉标准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 :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所述行为符合第二款的描述,应立案追诉。
扩展资料: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对比和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之所以存在可能混淆的情况,就在于这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上有重合的地方。
1、客体
(1)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私财产所有权
(2)侵犯财产权的寻衅滋事罪:公共秩序、他人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
(1)故意毁坏财物罪: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2)侵犯财产权的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体
(1)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
(2)侵犯财产权的寻衅滋事罪:一般
4、主观方面
(1)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
(2)侵犯财产权的寻衅滋事罪:故意
仅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侵犯财产型的寻衅滋事罪之间几乎没有不同。
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了两个量刑档次。
故而,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在数额或情节上达到某种程度,为了贯彻罪责刑向适应的原则,应该将其确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数额不是很大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都应该定为寻衅滋事罪。单纯从数额和情节上区分这两罪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区分两者的关键应该在于犯罪的对象和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