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快递放门口丢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了谁负责需要视情况而定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门口,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
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门口,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1、到付的快件被拒收后,快递公司就会通知发件人,如果发件人要求退回快件,那么就需要支付退回费用,这样就需要支付双倍快递费用。
2、如果发件人不要的,那么快递公司就会当作无着快件处理,这也是为什么快递公司收到付的快递是要双倍的费用的原因,因为是有这类拒收而且发件人不要的风险。
快递员把快递放门口丢了谁的责任法律分析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快递员把快递放门口丢了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由快递公司要承担责任。除非是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在门口丢了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这时则由收件人承担责任。收件人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没有签收包裹的情况下快递员把快递放在门口,快递公司就需要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快递放到家门口后丢失,谁来承担责任法律分析:1.如果快件上面的收件人是门卫的话,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因为其已经完成该运输合同的义务。2.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门卫,而且收件人没有告知快速公司门让卫代收的话,那么收件人可以找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坏赔偿责任,快递公司赔偿后,可以向门卫追偿。3.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门卫,收件人授权门卫代收,快递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 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门卫)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让快递放在指定位置 丢了怎么办如果是收件人让快递员放在指定地点后丢失,由收件人自己负责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如果是快递员没经过收件人同意就放在其他地点,丢失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的话由快递员负责。
对保价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的快件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第二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
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快递放在门卫室丢了是谁的责任快递放在门卫室丢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了谁的责任,视情况而定。快递放在门卫处丢失,由快递公司要承担责任。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如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收件人让快递放门口丢失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