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郑州一租客洗澡时触电身亡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房东被判赔43万。出租屋中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的热水器存在漏电的问题,租客自己是知道的,还把这个事情告诉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了自己的女友,说自己不会使用热水器。结果之后又使用了热水器洗澡,还把漏电的事情忘记了,就导致自己失去了生命。
这种事情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一个好好的大小伙子居然因为触电身亡了,也让父母很伤心难过。不过死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判别事物的能力,在热水器漏电的情况下就要及时的告诉房东,或者自己找人维修,让房东出钱。毕竟漏电是非常可怕的一个事情,极有可能让人在短时间内就离开人世。但死者却没有在意,认为自己也不会使用热水器洗澡,之后却出了事情,这也是非常不幸的。法院认为房东付50%的责任,死者也要承担50%的责任,所以让房东赔偿43万。双方都没有进行上诉,说明对于这个处理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判决已经生效了。
家庭电器漏电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如果在使用电器的时候,感觉自己的手有麻麻的感觉,就说明电器是有一些漏电的可能性的,就应该及时找人来进行检修。热水器还有着水漏漏电了,电就会通过水传导,让整个人都被电麻,根本没有时间逃跑。在安装热水器的时候要安装一个接地线,要使用三孔插头,这样才能保证安全。热水器也是要及时更换的,不能使用太久的时间,不然既耗电又不安全。
这件事情给很多房东提了一个醒,就是要及时的检查自己出租屋内的电器有没有危险,不能让租客出现生命安全,不然就要承担比较多的赔偿,这也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
出租屋内热水器漏电,租客洗澡触电死亡,房东该不该赔偿?袁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租住给25岁的小伙张某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张某与其他租客共用同一个卫生间。一天下午,张某在卫生间内用电热水器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而不幸触电死亡。
出租屋内热水器漏电,租客洗澡触电死亡
张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袁某作为房东应当确保出租房屋内的设施安全,并对房屋内的电器负有安全维护义务,因此要求袁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100余万元。
袁某则提出,自己仅仅是一名房东,仅仅收取了千余元的房租,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应由自己承担,但是自己可以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
法院认定,张某和袁某对于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如下几个事实:一是经过鉴定,张某不幸死亡是由于触电而导致的。二是热水器安装了已经至少七八年的时间,而且在事发时存在漏电的现象。三是关键的一点,就是在事故发生的三日之前,其他同住的租客明确告诉过张某卫生间有漏电的现象。
袁某作为房屋的出租人,具有保障出租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安全的义务。在房屋内热水器已经年久失修的情况下,袁某更应当特别进行注意,因为没有做好热水器的维修保养工作,所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作为一名成年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人,在明知道卫生间的热水器存在漏电的情况下,既没有告知房东维修,也没有自己维修。而且仍然去洗澡使用,是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下,对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应当减轻房东的赔偿责任。
法院在综合考量双方对事故发生的成因的基础上,确定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于原告提出的合理诉求为86万余元,故房东应当赔偿张某父母43万余元的损失。
房东该不该赔偿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
这是一起特别让人痛心的事故,在这起案件中双方都是受害者。作为房东,只是收了一些房租钱而已,却需要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责任,而租客更是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真的让人唏嘘不已。
这也更是提醒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我们,如果自己要出租房屋的话,一定要做好房屋内各种可能产生危险的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时候即便是房东与租客签署了免责条款,认为相应的责任不应由自己承担,这个条款也是无效的。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东在赔偿完租客后,是否可以向热水器的生产厂家追偿呢租房客使用电热水器触电死亡 ?毕竟是由于热水器的漏电引起的,可能属于质量问题呢。
根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的规定,电热水器使用年限为8年。因此,这时就需要看热水器有没有超过这个使用年限了,如果超过了,那么很不幸,房东是无法行使追偿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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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房内洗澡的时候,因热水器漏电不幸遇难。伤亡事故后,赵某亲属把房东状告法院,理赔100多万元。依据调研,赵某租房子住房子电热水器的确存有短路问题,房东对赵某身亡承担责任。而因为事故发生前几日,曾有同租房客确立告之赵某,电热水器存有走电状况,赵某也表明不容易应用,并将状况告知共住的女朋友,殊不知两天后却在再度运用时出现意外。人民法院觉得,赵某做为成人,在明知道安全隐患出现的情形下,没有告之房东开展检修,也未自身开展检修,针对安全事故赵某也存有过失。最后,法院判决书彼此各担负50%责任,房东赔付赵某亲属43余万元。现阶段,彼此均未起诉,宣判已起效。
公民拥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维护。此案聚焦点取决于被告对受害人身亡是不是有责任及责任占比。被告与受害人虽未签署书面形式租房合同,但通过被告与受害人同住女朋友根据口头沟通续住、微信付款房租,被告与受害人已就租约事项达到满意并具体执行,产生了实际上的房产租赁关联。
在出租期内,被告做为出租方理应确保其供应的居住房子及附设设备安全性并合乎承诺主要用途,且承担检修责任。该房屋内电热水器系年久家用电器,破旧,导致受害人在租房子住期内在租用房子洗手间内洗澡的时候因洗手间内热水器漏电造成漏电丧命,被告做为出租方解决受害人的身亡担负对应的赔付责任。
受害人吴某作为一名成人,其在应用前明知道洗手间内电热水器存有走电状况,既未告之被告检修,亦未自主检修至可以可靠应用情况即应用,本身存有过失,应缓解被告的责任。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根据确认的客观事实及伤亡事故的原因及危害不良影响尺寸,先行判决被告与逝者吴某各担负50%的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要求,宣判被告袁某赔付上诉人各类损害总共43余万元,驳回申诉上诉人其它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