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法律分析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员工参加公司聚会醉酒死亡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不属于工伤。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过程中、非因为工作原因本人生病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无需支付工亡待遇,但有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饮酒员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危害仍饮酒,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公司一般为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陪客户喝酒死亡算不算工伤不算。原因在于:
1、喝酒并非正常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的工作范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本案中,陈某是为了洽谈业务的需要,并接受公司经理安排陪客户吃饭、喝酒,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工作的需要而喝酒,似乎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在认定工伤时不能无限制地扩大“工作原因”的范围,且喝酒也并非开展工作、洽谈业务的必然要求,不能将喝酒视为正常的工作范围。
2、醉酒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便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标准,但如果职工具有醉酒或者吸毒等情形的,依法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即便是陪客喝酒是因为工作的需要,但如果因醉酒导致死亡的,依法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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