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解答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的没有权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我国的民事权利自出生时才开始拥有。而胎儿也就是还没有出生,没有出生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不享有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也就无法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如何赔偿解答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的,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负刑事责任吗1.公民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的公民权利从出生到死亡。胎儿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胎儿流产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孩子出生前对母亲的身体伤害,必然导致孩子出生后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其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将不再完整。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对胎儿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2.《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或自然人获得公民权利的前提是“生育”,即生命。怀孕阶段的胎儿与母亲是完全分离的,出生时是活体,也就是说有生命力。胎儿仍在母亲体内,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能享有作为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没有法律依据或支持。
3.近年来,中国各地发生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了许多针对母亲和胎儿的诉讼。但由于现行民法关于胎儿保护的规定基本处于真空状态,法律界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依据存在不同理解,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支持请求权的态度不一,甚至到最后。同一案件导致相反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胎儿损害赔偿的发生和增加趋势不可避免。胎儿潜能将成为民事主体的一个特殊范畴。如何通过法律有效保护胎儿,也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4.笔者认为,胎儿虽然不是法律定义的“人”,但不能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而存在,尽管根据现行民法,胎儿尚未出生。然而,儿童出生后的公民权利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如果孩子在母亲身体前受到伤害,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就会受到侵害,不应享有不完整的民事权利。胎儿死亡的原因是母亲受伤和出生后对生命健康权的侵犯。生命权和健康权不能等同于正常出生的儿童的权利。侵权和损害的后果不一定同时发生。被侵害的不是胎儿本身的权利,而是胎儿出生后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对过早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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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所谓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的医疗费用就是本次受害者接受分娩的孕妇以及未出世的胎儿在本医院就诊期间所花费费用,要根据相关缴费凭证以及住院病历还有诊断证明作为合理的法律证据递交给法院进行定夺赔偿相应数额。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因医疗机构的过错而产生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等状况予以一定的补偿。
3、护理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胎儿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