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法律分析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第一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当事人很难通过申诉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刑事错案的纠正有三个途径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一是当事人申诉,二是法院进行再审,三是检察抗诉。这三者当中最有效的途径是当事人申诉,因为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他们对案情的事实有利害关系,最有动机和动力来推动。而且从实践来看也是如此,很多冤错案件当中,被告人家属都进行了艰辛的申诉,甚至常年不断地申诉,从被错抓的那一天到后来侥幸出来为止,十几年接近二十年都在不断地申诉,有的都到了家破人亡、家徒四壁的程度,甚至以自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仍然无法启动再审程序。
第二点,很多冤案得以纠正的原因都极为偶然,很多案子都是亡者归来或者真凶出现才能纠正,如果冤案的纠正仅靠这两种方式就太可怕了,必然意味着大量的被冤者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而一直被关在监狱当中。
第三点,早期真凶出现、亡者归来足以启动刑事再审程序,难以启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冤案为什么难平明末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的李清仕崇祯和南明弘光两朝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这是个老资格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的监察干部,他写了一本比较翔实的《三垣笔记》,记载他在刑、吏、工三垣做给事中的所见所闻。一个在司法、干部和建设部门做过重要监察官员的人,当然可以获知许多重要的信息,因此这本书比较真实地反映明末政治生态。 李清刚从宁波地方官进刑科做给事中,当时年轻气盛,胸怀大志,很想平反冤狱、公正司法。他如此记载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 “予初入刑垣,郑司寇三俊获遣归,予就寓谒,问刑部何事最冤,三俊惨然曰:‘无过盗情。若欲平反,不过云秋后处决尔。’予愕然曰:‘何谓?’三俊曰:‘此皆从东厂缉获者,司官不敢反,堂官何繇反?惟择无赃无证,情可矜疑者,缓以秋决,或可从容解网也。’相与叹息久之。” 一个被冤枉而被解职下狱的最高司法长官,对一个刚进刑科来监察司法活动的年轻干部,说出了一番这样的锥心之话,连刑部尚书对明明知道的冤案都无能为力,何况他人。这段话说明当时的司法不公正,冤狱众多的主要原因:一是有超越司法权力的东厂、锦衣卫存在,他们不受律法的约束,可以任意制造冤案,而名正言顺的司法机构刑部只能按照他们的意志办案;二是盗抢这类容易引起民愤的案件是冤案多发带,因为这样的案子被冤的人大多是普通百姓,没什么后台,活动能力小,侦缉部门以此容易邀功和牟利;三是有良心的司法官明明知道是冤案,要想救人一命,顶多能将立即执行的死刑变成缓期执行,争取时间希望出现转机。 李清进刑部后,果然目睹了许多郑尚书所说的冤案,他记载东厂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后,立马严刑逼供追赃,并定案呈报东厂。“厂上疏皆历历有词,不四日便下部拟,不十余日便依样招奏,又不四日便会官处决。”如此从重从快,刑部的会审只能是走过场,其中被冤杀者不知凡几。 作为驻刑部的监察官,李清尚未麻木,有一次查出一件冤案,“予晤刑部一司官,以平反劝,惨然曰:‘不敢。’予曰:‘何也?’对曰:‘天下有一介不取之官,而无一介不取之吏,若一反厂招,异日借题罗织,官吏并命矣。’” 这位司官讲了大实话,他如果要主持公道,将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因为他得罪了一个能力巨大的利益集团,如果这次推翻了东厂这类侦缉部门办的案子,就说明人家办错案了,下回人家肯定会找个理由报复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你。官场上的人很少没有别人抓不住的毛病,一介不取之官也许有,但很少,就如海瑞这种为留万世名的士人,但做吏目的因为政治地位不高,仕途上不会有出息,也很难青史留名,当然要图实惠,否则干吗来做吏。
为什么国家还有那么多的冤案国家还有那么多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的冤案的原因:当事人很难通过申诉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刑事错案的纠正有三个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诉我国冤案纠正为啥这么难 ,二是法院进行再审,三是检察抗诉。这三者当中最有效的途径是当事人申诉,因为他们对案情的事实有利害关系,最有动机和动力来推动。
而且从实践来看也是如此,很多冤错案件当中,被告人家属都进行了艰辛的申诉,甚至常年不断地申诉,从被错抓的那一天到后来侥幸出来为止,十几年接近二十年都在不断地申诉,有的都到了家破人亡、家徒四壁的程度,甚至以自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仍然无法启动再审程序。
很多冤案得以纠正的原因都极为偶然,很多案子都是亡者归来或者真凶出现才能纠正,如果冤案的纠正仅靠这两种方式就太可怕了,必然意味着大量的被冤者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而一直被关在监狱当中。
早期真凶出现、亡者归来足以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但后期发现,真凶出现、亡者归来一样无法启动。而且这个情况不是个案了,大家熟悉聂树斌案,其实不是,还有一些案件,比如朱明勇律师起了重要作用甚至核心合作的张氏叔侄二人被冤案。
那个案子03年发案,05年做有罪判案,06年真凶发现,真凶又再次杀害了浙江大学一个叫吴金金的女生,在这个案子做的DNA鉴定和最初张氏叔侄二人被冤案当中现场鉴定一样。真凶在06年出现了,但一直无法启动,过了8年才终于沉冤昭雪。
呼格吉勒图也这样,05年真凶就出来了,06年内蒙政法委就组织调查组调查,一年以后,得出结论,这是一个错案,但一直无法纠正。此间,新华社的记者写了6份内参呈报高层这是一个错案,但仍然无法推动,后来因为多种力量,包括舆论、媒体十多年的不断推动,加上有良心的法官做了内蒙高院院长等所有力量的结合才推动冤案的纠正。
许多冤案从被告人被错判有罪到认定无罪要经过很多年甚至十几年的艰辛努力。这一点是由前面几点所决定的,因为纠错难度很大所以导致纠错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比如呼格吉勒图案历时18年,陈星案历时18年,于英生案17年,王海泉案27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