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报经办机构同意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携带哪些材料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携带哪些材料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以下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我为大家整理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了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携带哪些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携带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交通事故携带交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需提供本人交通银行卡及复印件。
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发票、清单、交通事故携带交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
常州工伤伤残报销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窗口办理工伤保险伤残、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等待遇审核支付;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申办人所提供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1.申办人注册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大厅,按要求上传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材料,网办大厅及短信通知材料审核结果;
2.材料审核通过,申办人将上传的材料邮寄至常州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受理经办;
3.办理成功网办大厅及短信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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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中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
2.赔偿总额的计算
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计算公式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限额。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男23岁工伤一级想一次性赔偿能赔多少钱,常州市的一级伤残赔偿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在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生活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分为一到十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的伤残补助金标准,其中,一级伤残为最重的伤残等级。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且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其工伤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指职工近一年的平均工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给职工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职工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直至工伤职工退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常州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