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过期商品并不属于员工的责任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不存在由员工赔偿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而是由超市赔偿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销售过期商品属于侵权的行为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可以协商要求赔偿,一般要按照商品价格的3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来进行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保健品已近效期6个月公司发货到柜台,现在商品过期了,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合法吗你意思是,公司把还有6个月就过期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的保健品发货到柜台出售。现在6个月过去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了,商品过期了,商品有部分卖不出的。然后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是这样的意思吗?
公司有要求员工完成相应的销售业绩,但是不代表员工承担未出售完的过期商品的赔偿。这是不合法的,公司有权利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业绩不达标的,没有相应的奖金与提成,但是绝对不能变相让员工为未出售商品买单。那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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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现过期商品后员工是怎样赔偿?怎么算?如果由于员工工作失误或疏忽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造成商品过期未及时下架,给超市未造成损失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的(没有被顾客买走,发生其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他后果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的),通报批评,罚款。如果给超市造成损失的(销售出去,遭到投诉,或直接给顾客身体造成损害的,超市需要赔偿),虽然超市承担责任,但对员工一般也会直接开除。
如果顾客在超市买了过期商品要求一赔十时,这笔赔款是由员工个人承担还是由超市来?由于商品过期客人索赔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这笔赔款应当由超市承担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员工只有在打错价或者拿错货的情况下承担赔偿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若非赔不可的话超市(经营主体或法人)应先拿出现金给顾客,顾客写下收条,超市并收回发票和顾客写下的收条;然后会计作帐要用红笔计入“损失”一项(纸张和电子记录都要有)。——若超市跳过这一步直接向员工讨钱,属于违反《会计法》第42条、《劳动合同法》第26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员工个人不是法人,也不是经营主体)。
至于员工要承担多少责任,这个很难讲,理货员、商品进销信息部门、收货部门、防损部门、管理层直到法人代表,甚至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都有法律连带责任的可能,具体要细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反正,若罚金高昂,绝不可能让某个员工独自承担,因为这违反《民法通则》第59条(显失公平。且会造成更大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卖过期商品怎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的商品过期的商品过期卖不出去要员工承担 ,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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