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能要求赔偿营运损失。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营运损失费,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车辆营运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曰停运损失。营运损失应该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但各地法官可以自由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判决。在正常情况下,车辆从事运输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确定的,不能因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将正常情况下车辆营运可预期的必得利益计算才公平合理。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费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协商给予赔偿。一般数额不大的话,都是协商定的,保险公司是要承担的,但是如果数额超出保险公司预计,或者对方主张没有过硬的证据,保险公司会要求走诉讼。但在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此产生的必要的营运损失,法律是支持索赔的。不管怎样,这一块费用的赔偿,在调解中要到的概率较小,通过诉讼可以要求,法律也支持,至于是对方车主赔,还是保险公司赔,就看法官的理解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车辆停运损失费(营运损失)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曰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五条规定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营运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受损 停运损失如何计算和赔偿1、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的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根据与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案例 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
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但要仅限于有营运资质的运营车辆,修复期间要参照在修理厂实际修理天数和损坏程度酌情确定。
3、对于受损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以出租车为例,一般司机每月须支付费用包括公司月租金、车辆保险费、车辆按月折旧费、维修费等。出租车一般每月车辆保险费按月分摊1000元,车辆折旧分摊2000元(指司机交纳首期承包金按合同期五年按月分摊)、维修费等,从中可知每日24小时司机营运成本负担500多元,再加上两名司机工资开支150元。从中可知,一部的士一天不开车,所要承担的费用都要650多元,如果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150元,共计800元。对受损车辆修理期间停运损失依此计算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