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代位赔偿指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是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当因为第三方引起车辆损失时,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此时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赔偿责任,向车主赔偿第三方应支付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再向责任方追讨赔付。
申请代位赔偿的条件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
1.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车主又不肯赔偿时;
2.对方拒绝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3.豪车被廉价车追尾后,责任方没钱赔偿时;
4.全责方故意推延或拒绝赔偿时;
5.车辆被剐蹭,但对方逃逸,若有记录下肇事车辆信息的,也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代位赔偿的流程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
1、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息。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3、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4、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5、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车损险是如何理赔的车损险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赔偿项目为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以及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他人财产;赔偿额度为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车损险代位求偿如果损失在交强险范围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可以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超出交强险可以进行代位求偿,先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提出代位求偿,由自己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保险赔偿自己的损失,然后将向对方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但前提是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你投保有车损险,对方有商业三者险。
一、代位求偿权产生的条件具体有:
1、必须投保相应的财产损失保险。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3、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且在保险期间。
4、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5、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向责任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二、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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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赔偿的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保险代位赔偿是有条件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具体要求如下:对方车辆无保险或者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的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或者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对方逃逸,但是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的。
车险代位追偿流程首先是需要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再打电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代位赔偿。接着找4s店或维修企业协助走程序定损。再等待对方复议,15天内对方会接到交警电话通知。修好车后先垫付修车费用,再拿到保险公司理赔点进行报销理赔。
代位赔偿一般是不麻烦,因为被保险人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就可以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了,也就是被保险人在代位求偿的过程中只需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就可以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了。代位赔偿的成功几率没有办法确定,具体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追偿情况来决定。代位追偿指的是由于第三者的过失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在按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了保险金后,将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
拓展资料
什么是代位赔偿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保监会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试行细则车险“代位求偿”实施3年仅追回1%
2014年04月30日08:38:05来源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新京报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昨日公布《北京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服务承诺》),将已经在京实行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了3年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代位求偿”首次纳入理赔服务承诺中,要求在京35家车险服务企业全部遵守。北京保监局透露,代位求偿在北京实行3年来,追回赔款仅为1%。
下月起(2014年05月起)实行小额快赔
代位求偿是一种保险公司代替投保人追偿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服务,对于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车损险事故,如果全责方拒不赔偿,无责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利,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再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追偿。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2011年8月,北京市在全国各省市中率先试点代位求偿制度。随后中国保监会在2012年发布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利的方式拒绝向无责车主赔付。
北京《服务承诺》要求,一旦在北京投保的车辆发生类似事故,全责方没有保险或三者险理赔限额不足,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能提供全责方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投保人可就车损部分保险向自己承保公司索赔,由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服务承诺》还要求,从5月1日起,在京各险企需全面实行“小额快赔”服务,对于理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事故责任、损失情况清晰明确,索赔单证齐全有效,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客户齐全索赔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支付赔款。北京35家经营车险的公司已经加入承诺。实施数据将每季度公布,车主可监督投诉,也可根据理赔结果选择服务质量更好的公司。
代位求偿实施3年仅追回1%
代位求偿实施3年以来,保险公司的追偿进展并不顺利。
“代位求偿已经实行了3年,但追回的赔款仅为1%。”北京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马骥介绍。从2011年北京试行代位求偿制度至今,共发生2254件无责方向自己公司索赔案件,无责方保险公司共向投保车主支付赔款1.1亿元,但向对方追回赔款仅占1%。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处处长李枫表示,代位求偿之所以困难,主要是全责方无保险或者保额不足。由于习惯和侥幸心理,不少车主在选择三者险时通常只选择10万至20万元作为三者险的主流保额,但一旦发生事故,这部分保额远远不够。
“从实际情况看,交通事故中一旦造成人身伤害,车主的经济损失要远远超过单纯的车损损失,但许多车主投保时对车损重视超过人伤。”李枫表示。(记者张轶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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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代位追偿条件是什么1、车险代位追偿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前提条件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 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有第三责任方 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 车损险代位赔偿细则 ,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 ,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 ,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 ,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的约定不一定有效
在被保险人于基础法律关系中通过合同约定预先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下 ,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承诺同意放弃行使代位求偿权 ,表明被保险人的弃权行为得到了保险人的同意 ,应当认定该条款有效。
保险人在理赔后反悔进而向第三者主张代位求偿权的 ,既有违《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 ,也不具有请求权基础 ,即使被保险人单方变更意思表示同意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也无法变更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合同约定 ,故保险人因被保险人的预先弃权行为而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 ,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