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工人在下班后的通勤时段因交通事故死亡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且其不负主要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标准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他情形。
请问,工人在上下班时间出车祸了老板有责任吗?有责任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的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关键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临时工下班路上受到工伤的,如果企业没有为临时工买工伤保险,就要企业自己承担临时工医药费。
法律分析
不管哪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不论是企事业干部、技术人员等,在上班过程中因工而负伤,都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属于工伤范围的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受伤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单位从事有关工作受伤的、在工作单位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患病的、因工外出受到伤害及发生事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雇佣的工人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出车祸,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未逃脱。雇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雇主需要承担责任。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工伤属于特殊的工伤类型,但并不是说只要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那么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要是认定职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话,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之后也是不可以申请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