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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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怎样向保险公司索赔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受害人怎么跟保险公司谈赔偿谈判前已经拿到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了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因此在谈赔偿上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要提前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了解国家认可的赔偿内容,去说的时候有理有据。有理不在声高,不要去大吵大闹也不要去围堵或者闹事,保险公司是见多了,这样不利于解决问题
在谈判时,提及到的赔偿每一项要逐条逐句,不能随意索要。例如,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护理费,不要张嘴就是多少万,而是精细计算,例如需要照顾受害者多少天,每天的护理费是多少元,然后合计多少。其他项以此类推
法医的鉴定也很重要。很多保险公司有自己指定的法医,对于受害者自己出具的伤残鉴定都是不予采信,但这种指定的鉴定往往对受害者不利,所以无必要不接受这种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样理赔受害人保险赔付方面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一方全责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一方无责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的查勘定损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 交强险 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1、因 交通事故 引起的 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 人身损害 ,主要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 ,住院费, 护理费 ,营养费,误工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精神损害赔偿 等。建立的基础是 伤残等级鉴定 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3、 伤残等级 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受害人和被保险人不一定是同一个概念。保险里你要确定的是被保险人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被保险人是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即保险人)索赔的,受害人就不一定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了,比如车险里的第三者被车子撞了,受害人去保险公司理赔 他是受害人但是对保险公司来讲他不是被保险人,不能直接想保险公司理赔,而是通过撞他的车主来理赔的。但是如果是人身意外险就不一样了,一般受害人就是被保险人,按照不同的保险条款进行人身伤害的赔偿。一定要好好研究你所参保的条款,对你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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