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
参加 工伤保险 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单位按照《 社会保险 费征缴暂行条例》及《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农民工工伤保险 ,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农民工工伤保险 ,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 营业执照 (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 社保 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提交法人的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 劳务合同 ,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填报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填报的行业类别核准后,予以办理登记。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 工伤 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 农民工 的工伤保险怎么办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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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赔偿农民工 参加 工伤保险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 工伤保险条例 》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二、 农民工工伤 死亡怎么赔偿 农民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2、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时止。其标准是配偶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为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月 抚恤金 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农民工工伤保险 :因 工伤事故 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被鉴定为致残一级至四级以后死亡的,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4个月。 4、 伤残 抚恤金、 护理费 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市劳动局根据本市职工工资增长及物价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农民工工伤保险如何赔偿您好!关于您咨询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 农民工工伤 保险如何赔偿?”问题回复如下农民工工伤保险 : 农民工 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工作艰辛,有些单位甚至对员工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保护也只做表面文章,农民工农民工工伤保险 的待遇,包括 医疗保险 待遇、 伤残 保险待遇、工亡保险待遇等等都常常无法享有。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属于 工伤 范围,用人单位应根据规定支付其工伤赔偿,以下由为您介绍关于 农民工工伤赔偿 标准问题。 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 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