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造成死亡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的赔偿都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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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1、 患者是城镇居民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的死亡赔偿金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机构会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以使用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的收入×20来计算。对于60岁以上的患者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实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对于75岁以上的患者,死亡赔偿金只能按照5年来计算。2、 患者是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医疗机构会按照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可以使用的收入来×20计算,对于60岁以上的患者,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实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来计算死亡赔偿金。而75岁以上的患者,死亡赔偿金只会按照5年来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处理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有关医疗相关规定可知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患者死亡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的原因不是因为 医疗事故 的话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那么医院就不需要向患者赔偿,如果对 医疗事故鉴定 结果显示为医疗事故,那么患者家属就可以依法向医院索取一定的赔偿,具体 赔偿标准 如下: 1. 医疗费 赔偿标准:患者如若是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造成的死亡,那么医院需要就本次医疗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计算,按照票据进行支付,医疗案件结束后,患者死亡后仍然需要支付的 医疗费用 ,医院也需要承担。 2. 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如若有稳定工作,即其收入如果是稳定的话,那么医院需要向其家属支付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疗事故发生年的平均 工资 是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那么赔偿是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如若患者的工资不固定,则以一年的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这种费用的赔偿标准一般是以当地政府机关出差伙食补贴为计算标准。 4.陪护费赔偿标准:患者在医疗的过程中如果需要专人陪护,那么陪护费则以当地上一年人均工资的平均值为计算标准。 5. 丧葬费 赔偿标准:这种费用的赔偿标准是以当地的丧葬补助为计算标准。 6.被 抚养 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如果患者还有子女或者其他相关人员需要抚养(这类人员必须在患者死前就已经丧失基本生存能力),那么医院也需要向患者家属支付一定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支付标准为未满十六周岁有劳动生存能力的,支付费用至十六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没有劳动生存能力的,支付 抚养费 二十年,年满六十周岁,赔偿不超过十五年,年满七十周岁的,赔偿不超过五年。 7.交通住宿费赔偿标准:交通费以实际票据为依据,住宿费以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贴为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人身损害 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 伤残等级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 丧失劳动能力 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 精神损害 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死亡一般如何赔偿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由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